题目内容:
某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发现以下资料:(1)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30万元,直接投资于另一境内法人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40万元;
(2)销售费用中,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元。发生的宣传费为300万元;支付给某中介个人的一次佣金为25万元;支付给某外聘非雇员销售业绩优秀奖励的旅游费支出5万元,当月该外聘人员还领取定额报酬2000元;
(3)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4)会计按工资总额的12%计人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80万元,企业当年福利费实际支出为6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30万元为因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支出,50万元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为消防部门在防火检查中的罚款。企业经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2008年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