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6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5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1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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