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本题根据2017年教材进行了删减。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