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0年真题)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 3 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 10 元上升至 13 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交易自由、风险自担的原则
C.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
D.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2010年真题)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 3 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 10 元上升至 13 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交易自由、风险自担的原则
C.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
D.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