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题。 厦门市孩子的经济成本 孩子的经济成本由孩子出生前和出生后两大费用支出构成。
孩子出生前的有关支出,即从母亲怀孕至孩子出生这段时期与孩子相关的费用估计平均为2 771.44元。其中,在孩子出生前的费用中,名列前三名的是怀孕期间的营养费(39.69%)、住院接生费 (21.41%)和婴儿用品预购费(20.91%)。胎教支出却相当有限,只占3.04%,处于各项支出的倒数第一位。分析结果表明,男孩子的妊娠分娩费用(3 313元)要比女孩的费用(2 057元)高,高出部分主要体现在额外营养费、雇工照顾费和婴儿用品预购费上的性别差别。生男孩的母亲要比生女孩的母亲多进补331元,高出36.4%;怀女孩的家庭几乎不请人帮忙,比怀男孩的家庭少支付183元的雇工照顾费;男孩的婴儿用品预购费比女孩的高出604元,是女孩的3.6倍。
孩子出生后,抚养其从0一16周岁的费用为119 829.30元。食品费用支出最多,为49 214.75元;教育费用次之,为17 573.21元;然后依次是家庭生活服务费(11 981.93元)、衣着费用(11 938.72元)、零花和压岁钱的支出(9 336.03元)、文化娱乐活动的支出(7 003.12元)、健康保险费(4 543.05元)、日用品支出(4 341.41元)和医疗保健费(3 897.04元)。 如果每个孩子都在母体居留十个月,即“十月怀胎”,那么平均每个孩子从孕育到成人每月支出的费用约为( )元。 A.420.80
B.500.40
C.572.90
D.6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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