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市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资料一:10月份的销售货物和购进货物资料
(1)采取买一送一方式销售电视机,共销售150台,每台价格3000元(不含税);同时送出150只电饭煲(市场价格400元/只)(不含税)。
(2)当月逾期包装物押金23400元。
(3)促销某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价格1600元(不含税),全部销售给某使用单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一次购货较大,给予10%折扣,折扣金额开在一张发票上。
(4)购进一批小家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
资料二:2013年全年收入及费用情况:
2013年底,该百货公司核算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25万元,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1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5万元,三项费用合计32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广告费50万元;营业外支出3.5万元,其中0.2万元是交通罚款,当期支付的税收滞纳金2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资料三:该百货公司2013年底的财务工作会议上,财务工作人员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问题进行了讨论,相关的会议记录如下:
(1)会计人员张某认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的,因此预缴企业所得税没有意义,如果税务机关坚决要求预缴,那么可以每个月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预缴的方法。
(2)会计人员贾某认为,企业如果发生亏损的话,由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次年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3)会计主管马某肯定了张某和贾某的观点,并提出,为了减轻会计人员和办税人员的工作压力,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资料,在年度终了之日起半年内报送税务机关就可以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一的数据,计算该商场2013年10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2)根据资料二的数据,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以及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根据资料三的内容,分析会计人员张某、贾某和马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