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2011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月2日,从国内某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0元、增值税340000元,货已入库,但尚未付款;
2.10月4日,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料件一批,组成计税价格为1000000元,保税进口后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3.10月12日,国内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销售额1800000元,取得银行存款2106000元;
4.10月20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000元,款项尚未收回。
已知:上期留抵税额为60000元,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当月末收到出口退税款。
要求:
1.计算企业本月出口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以及实际应退税额。
2.根据上述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