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6 月25 号下午,A 省B 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室内发现被胶带捆绑男尸一具,经辨认,为该小区业主刘某。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锁定其妻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后B市检察院将王某起诉至B 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移送了下列证据: ①小区保安提供的证言中显示,6 月24 日晚,刘某与王某一同进入小区,两人互不理睬; ②公安机关尸检报告中显示,刘某死亡时间约为6 月25 日六点左右; ③监控显示,王某于6 月25 日中午独自离开,步伐匆忙; ④公安机关在男尸胶带上发现王某指纹两枚; ⑤公安机关确认的凶器水果刀上同样带有王某的指纹; ⑥公安机关在王某的手机中发现多次搜索“如何杀人”、“如何处理尸体”、“杀人要判多少年”等词汇。; ⑦公安机关讯问王某时,王某拒不认罪,侦查人员对其体罚、殴打后,王某说出自己杀害刘某的过程。 B 市中级法院经过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立即执行,B 市检察院向A 省高级法院抗诉,A省检察院认为B 市检察院抗诉不当,在二审中撤回了抗诉。之后,该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问题: 1.本案中,哪些证据材料属于间接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2.本案现有证据是否达到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为什么? 3.A 省高级法院在二审中,王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受体罚、殴打,其所作供述系虚假的,要求排除该供述,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4.A 省检察院撤回抗诉,A 省高级法院如何处理? 5.A 省高级法院在二审中,如果发现王某在实施犯罪时系精神病发作,符合强制医疗条件,A 省高级法院如何处理? 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发现王某可能另有同伙一起作案,王某罪不至死,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