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