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的X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 (1)接受委托前,A注册会计师在获得了甲公司管理层的口头同意后,与X注册会计师进行了电话沟通,询问了下列事项:①是否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②与甲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的分歧;③向甲公司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④X注册会计师认为的甲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2)由于无法就甲公司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X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甲公司于2018年处置了该项投资。A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8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3)A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甲公司的内部控制,对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了穿行测试,并基于穿行测试结果得出了“控制运行有效”的结论。 (4)甲公司管理层不提供关于提供的信息和交易的完整性的书面声明,经沟通,A注册会计师得知现任管理层均是在2017年8月就任,承诺可以提供就任期间的所有相关的书面声明。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这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于是同意了甲公司管理层的做法。 (5)A注册会计师认为与甲公司治理层的沟通过程不顺畅,双向沟通的结果不满意,并且得不到解决,A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范围受限,拟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甲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值得关注的重大缺陷,管理层积极实施整改措施,A注册会计师在整改后的内部控制执行了一定的时间后,对内部控制重新进行了评估,结果满意。A注册会计师因该事项已经得到解决,未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