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 600万元。事后,甲公司怕被银行发现真相而收回贷款,于是通过某非国有公司乙公司的账 户将这笔款项换成外汇转移至英国。乙公司明知该资金为甲公司诈骗犯罪所得,但提出,若 甲公司支付20%的手续费即可为其办理。甲公司领导协商后表示同意。乙公司在收取“手 续费” 12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00万美元以预付款名义汇往甲公司在英国的账户。几 个月后,因甲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而导致东窗事发。经査明,乙公司为刘某设立的公司,其主 要业务就是协助一些公司将资金转换为外汇汇往国外,该公司的主要收人就是这些“手续 费”。刘某被抓获后,承认自己的全部罪行,侦查人员还发现,如下事实:一、、刘某曾因其 情妇苏某想要脱离他而将苏某用药迷昏卖至越南;二、刘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意外险,后自 己纵火将该车烧毁,并买通保险公司的事故鉴定人吴某,由吴某出具了虚假的证明文件,使 刘某骗得保险费30万元;三、刘某曾经在路上拾得一张写着密码的银行信用卡,后以该卡 在商场消费近万元。 问题: 1.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2.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3.刘某将苏某贩卖到越南的行为如何定性? 4.吴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依据是什么? 5.刘某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如何认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