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销售价款均不含应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该公司2×19年~2×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 2×19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件,单位售价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2万元。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19年12月31日,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重新预计的退货率为20%。
(2)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为B公司建造安装两部电梯,合同价款为1 000万元。按合同规定,B公司在甲公司交付电梯前预付不含税价款的20%,其余价款在甲公司将电梯运抵B公司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甲公司于2×19年12月25日将建造完成的电梯运抵B公司,预计于次年1月31日全部安装完成。该电梯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20万元。
(3)2×19年9月1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固定造价合同,为丙公司承建一栋办公楼,合同总价款为2 0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1 500万元。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至2×19年末已经发生合同成本600万元。2×20年初,因丙公司欲更改设计,双方协商之后决定,在原办公楼基础上增加一部分设计作为企业员工食堂,因此丙公司追加合同价款300万元,甲公司预计合同成本将增加140万元。
(4)2×19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向丁公司销售100张电脑桌和100把电脑椅,总价款为120万元。合同约定,电脑桌于15日内交付,相关电脑椅于20日内交付,且在电脑桌和电脑椅等所有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全部合同对价。假定上述两项销售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全部商品交付给丁公司时,丁公司即取得其控制权。上述电脑桌的单独售价为96万元,电脑椅的单独售价为64万元。甲公司电脑桌和电脑椅均按时交付。假定该事项不考虑增值税影响。
(5)2×20年1月1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约定甲公司向D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售价为6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双方协商D公司分3年于每年末平均支付,甲公司于每次收到款项时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甲公司发出产品,该批产品的现销价格为525万元。假定实际利率为7%。
(1)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19年与上述经济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对此事项是否确认收入,并编制甲公司2×19年与上述经济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计算甲公司2×18年末的履约进度,以及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和成本;判断2×20年初发生合同变更的业务处理原则,同时请说明应做的会计处理。
(4)根据资料(4),编制甲公司2×19年与上述经济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5),编制甲公司2×20年与上述经济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