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9年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9年3月1日,从二级市场以1100万元(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100万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年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2)2019年12月31日,持有的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该股票甲公司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日其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明细科目为:成本1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400万元。 (3)2019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B公司交付一批不含税价格为500万元的产品,若甲公司违约需向B公司支付违约金80万元。因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价格上涨,甲公司购入原材料支付价款320万元。截至当年年末该产品尚未进行生产,预计产品完工总成本为550万元。 (4)甲公司2019年3月1日取得一项无形资产,成本为300万元,其使用寿命无法合理估计。税法规定按10年的期限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5)甲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2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7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350万元,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当年因违法经营,被处以罚款50万元。 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上述所列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甲公司2019年度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750 B.1823.75 C.1762.5 D.19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