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和乙(均为15周岁)为游泳健将,因甲打算去国外训练但经费不足,于是向乙借款5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对此借款合同,甲、乙的父母均不予追认。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担保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担保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又不违反法律 B.担保无效,因为被担保的债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担保无效,因为子公司没有担保能力 D.担保无效,因为借款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甲和乙(均为15周岁)为游泳健将,因甲打算去国外训练但经费不足,于是向乙借款5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对此借款合同,甲、乙的父母均不予追认。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担保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担保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又不违反法律 B.担保无效,因为被担保的债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担保无效,因为子公司没有担保能力 D.担保无效,因为借款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