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孙某申报2018年度取得下列所得: ( 1)每月工资3000元,12月份另取得年终绩效工资30000元,孙某选择单独计税。 (2)5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人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 (3)7月份购人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 (4)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 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并从中拿出500元通过国家机构捐给希望小学。 (5) 2017年1月,任职企业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18年10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0元。 (6)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折合人民币40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7000元;从B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0 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孙某2018年5月转让限售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20000 B.19445 C.17000 D.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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