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 2013年10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销售甲产品1 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1 000元。 (2)将甲产品5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生产成本为每件500元。 (3)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 000元,税款34 000元。 (4)上述购进材料入库时发现短缺10%,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 (5)委托A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乙产品,已知其
A.应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B.其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C.应视同销售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D.应视同销售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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