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在该公司任职,2011年11月份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3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年初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21440
- B
11400
- C
16190
- D
2331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在该公司任职,2011年11月份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3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年初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21440
11400
16190
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