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为80人,资产总额为2600万元,2017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均为国债利息收入),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销售费用252万元,管理费用3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8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2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财务费用24万元,税金及附加32万元。 与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的资料如下: (1)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35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万元。 (2)该企业当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12万元(注: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年利息率为8%)。 (3)2017年11月购进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1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4)该企业研发费用2016年底形成了某项无形资产,成本为100万元(假定全部符合加计扣除费用的规定),该企业该项无形资产在会计上按10年平均摊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分别说明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调整。 (2)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相关事项的调整处理(单位为万元,保留2为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