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1年至2×14年发生的有关无形资产的业务如下: (1)2×11年初,外购一项房地产,包括A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由于土地和建筑物未单独标价,甲公司一并支付了购买价款450万元。经评估,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 (2)甲公司取得房地产之后作为自用厂房核算,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为60年,预计净残值为0;地上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0。 (3)2×12年末,甲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该土地使用权出现了减值迹象,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12万元。减值后,预计使用寿命变为55年,原摊销方式和净残值不变。 (4)2×14年末,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生产效益下降,因此甲公司决定关闭该厂房,并将其与乙公司一块位置较好的B土地使用权和一项专利技术进行置换,乙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390万元,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甲公司的房地产经评估,土地部分的公允价值为305万元,建筑物部分的公允价值为185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10万元。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不考虑其他因素。 (1)分别计算甲公司购入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入账价值。 (2)计算2×12年末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以及土地使用权应计提的减值金额。 (3)计算2×14年末资产置换中甲公司应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处置损益。 (4)计算2×14年末置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相关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