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2月,位于县城的某工业企业转让一栋购置的办公楼,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不含税收入3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为10.8万元(不含印花税和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照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项目,企业提供的购房发票上注明价款不含税金额100万元(购入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购房日期为2017年4月5日,企业在购置办公楼时按照规定缴纳契税3万元,可以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计算扣除项目时按照两年计算加计扣除 B.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可作为加计5%的基数 C.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不能计入“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 D.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23.95万元 E.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69.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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