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甲公司发生的部分业务相关资料如下: 出于战略考虑,甲公司与B公司的控股股东签订并购协议,由甲公司于2017年10月底前向B公司的控股股东支付2亿元购入其持有的B公司70%有表决权的股份。甲公司: 2017年7月19日,对外公各并购事项。 2017年10月25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2017年10月27日,向B公司控股股东支付并购对价2亿元。 2017年10月31日,对B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B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5名由甲公司选派,且当日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B公司章程规定:重大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2017年11月3日,办理完毕股权登记相关手续。 相关资料显示: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亿元,公允价值为3.2亿元。除M固定资产外,B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M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0.1亿元,公允价值为0.3亿元;且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会计期间与甲公司相同。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经过了甲公司复核,复核结果表明公允价值的确定是恰当的。合并前,甲公司、乙公司与B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据此,甲公司所作的部分会计处理如下: ④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合并成本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⑤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按M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增加资本公积0.2亿元。 要求:(1)根据资料,判断甲公司合并B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分别判断④和⑤中甲公司所作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