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原油生产成木为1400元/吨,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1650元/吨,2019年5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题中涉及的原油均为同类同质原油): (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04万元。 (2)4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三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不含税销售额2800万元。5月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本月应收款项,并收到上月应收未收含税价款113万元及违约金4.56万元。 (3)将开采的原油1.2万吨对外投资,获得10%的股份;开采原油过程中修井用原油0.1万吨;用开采的同类原油2万吨移送非独立炼油部门加工生产成品油。 (4)销售汽油0.1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5)购置炼油机器设备,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7万元。 (其他资料:原油成本利涧率10%,资源税税率6%,汽油1吨=1388升,消费税税率1.52元/升。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A.1727.69 B.2820.31 C.1921.00 D.1920.67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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