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发生有关交易事项如下: (1)2018年11月5日,甲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80万股,支付价款96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甲公司因持股比例小,对A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管理层确定的业务模式是赚取价差。至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1.5元,甲公司未出售该股票。 甲公司在会计处理时,将该股票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计入了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并在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43万元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11.5×80-963)。 (2)2018年7月8日,甲公司以每股15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20万股,支付价款30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6万元(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甲公司因持股比例小,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管理层将其作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96万元,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计入应收股利。 7月26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6万元,甲公司将收到的现金股利冲减应收股利。 12月31日,每股市价18元,甲公司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64万元 (20×18-296)。 2019年6月9日,甲公司将股权出售,收取股权转让款370万元。甲公司将取得的转让收益10万元计入了当期投资收益(370-360)。 (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包含交易费用5万元)购入C公司同日发行的面值为1250万元债券,该债券期限5年,利息在每年末支付,票面利率4.72%,实际利率10%。甲公司管理层确定的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利息59万元,该债券市价为1060万元(不含利息)。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因财务困难,出售该债券20%,当日债券市价为1080万元,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取得价款214万元。 甲公司将购入的债权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出售入账金额为1000万元;2018年末确认利息收入59万元;2019年2月10日因出售部分债券确认投资收益5.8万元。 (4)甲公司对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分别判断甲公司对上述业务(1)-(3)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