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5年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新任注册会计师在对其2×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质疑: 其他有关资料: 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甲公司2×15年年度报告于2×16年3月20日对外报出。 要求:判断甲公司对事项(1)至事项(3)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考虑当期盈余公积的计提)。 (1)自2×14年开始,甲公司每年年末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计提相应资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计提该资金的目的在于解决后续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但有关计提金额并不对应于每一在职员工。甲公司计划于2×18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2×14年至2×17年四年间计提的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授予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内的员工与原计提时在职员工的范围很可能不同。如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实施,员工无权取得该部分计入职工薪酬的提取金额。该计划下,甲公司2×14年计提了3 000万元。2×15年年末,甲公司就当年度应予计提的金额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3 60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3 600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