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部分科目)如下表所示: 假定坏账准备均为应收账款计提。 大明公司1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销售商品不含税售价25 000元,增值税额4 25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为21 000元; (2)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4 800元; (3)向承包商支付部分工程款6 500元,工程尚未完工; (4)计提本月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 250元,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管理费用2 000元; (5)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买价5 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60元,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6)本月支付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3 500元; (7)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5 500元; (8)发生财务费用283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9)企业经过对应收账款风险的分析,决定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 (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1~11月份的所得税费用已转入本年利润。本月应交所得税为1 198.63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假定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11)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金额均为1 359.59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下列问题的正确答案。(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为( )。 A.15 826.69 B.16 253.56 C.18 456.23 D.20 5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