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在某县投资兴办了A、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规,张某选择在A企业扣除投资人基本减除费用。2019年A、B两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1)A企业为装饰装修企业,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1000000元,利润-7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包括支付张某每月工资9000元、一次支付女儿奥数学费6000元、招待费10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00元。年终决算时发现漏计含税收入51500元,进行了账务调整。 (2)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450000元,要求其按2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没有综合所得;假定汇算清缴时,张某提交了承担其独生女教育费用和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A企业全年应预缴的税额。 (2)计算B企业全年应预缴的税额。 (3)张某年终汇算清缴时A、B两企业应补(退)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