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8年4月6日,A县甲在幸福路站乘坐公交车时,拒不缴纳乘车费,与司机发生冲突。在争执中,甲因多次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被群众控制,司机停车后进行报警。A县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甲带走进行调查,最终对甲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决定。甲对此不服,认为公安局民警没有告知自己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于是5月9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A县公安局的行政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于5月27日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甲对复议决定不服,于2018年6月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 、下列关于本案行政诉讼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在2018年11月27日前提起诉讼即可 B、被告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提供已经收集的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C、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询问当事人本人的,可以在询问之前要求其签署保证书。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签署的,且待证事实欠缺其他证据佐证的,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D、A县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时,应当在接收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若县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甲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受贿行为的,有权在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