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3年7月,张某从汽车销售商乙处购买了一辆由汽车生产商甲生产的××牌家用轿车。2013年8月1日,张某携家人外出度假,张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以130公里/小时(超过了高速公路的限速,但该车设计的最高时速为240公里)的速度驾驶该车。为了避免一个意外情况,张某紧急刹车,但刹车失灵,车失控撞到路边,张某及家人受重伤,车也严重损毁;后查明,该车刹车失灵系乙试车过程中造成的。张某及家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汽车生产商甲提出的下列抗辩理由中,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A.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张某超速行驶,甲不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B.刹车失灵是汽车销售商乙试车过程中造成的,甲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C.事故发生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公路管理方疏于管理,造成路况不符合高速行驶条件造成的,甲不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D.张某及其家人应当先向汽车销售商乙请求赔偿,甲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甲对张某的车刹车失灵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