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吴某和李某共同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的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20年2月1日,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向李某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 屋买卖合同。王某在产权登记机构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向吴某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 正确的有()。
A.2020年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020年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2020年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2020年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