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关于金辉公司重整期间发生的事项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律师事务所可以聘请金辉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B.在重整期问,金辉公司的股东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如果经人民法院同意,金辉公司的董事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金辉公司的股权
D.在重整期间,如果金辉公司的行为致使甲律师事务所无法执行职务,则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