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例2】 1.背景资料
某厂房及设备基础工程的基坑位于土坡旁,基坑断面60m×20m,深度10m。长度方向一面场地宽敞,短方向一旁2.5m就有一幢建筑物。设计基坑为土钉墙围护结构,间排距为1.5m×1.5m,并要求地下水降低到地下12.5m以下方可进行开挖施工。由于进度被拖延,业主坚持在水位尚未降到位时就开始基坑开挖,开挖5m未发现异常后,又将基坑长度方向原开挖坡度1:0.3改为1:0.2。施工单位为施工方便,自行更改措施,决定一次开挖到坑底。在尚未来得及支护时,适逢大雨,于是发生基坑坍塌事故。此时,施工单位认为是业主变更设计,决定等业主处理意见,结果未及处理又在基坑短边土坡出现局部塌方事故。
2.问题
(1) 业主改变基坑坡度可节省多少土方量?
(2) 引起基坑塌方的原因有哪些?
(3) 施工单位在上述事故中有何违章行为和责任?应怎样正确处理以避免事故和事故责任?
(4) 结合本案例背景,说明降水工作失误对基坑稳定的影响。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