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20 年 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 1)购进一批油漆、修理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50万元、税额 6.5万元。
( 2)购入原木,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 200万元,于当月全部领用加工实木地板。
( 3)将橡木加工成 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 79.1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 50.85万元。
( 4)销售自产 4.5万平方米 B型实木地板,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 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 11.3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 5)将自产 0.1万平方米 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成本为 54.3万元, 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 0.2万平方米 D型实木地板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该批 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 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 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 5%,增值税税率为 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
( 1)当期进项税额 =6.5+200× 9%=24.5(万元)
( 2)当期销项税额 =79.1÷( 1+13%)× 13%+50.85÷( 1+13%)× 13%+4.5× 280× 13%+11.3÷( 1+13%)× 13%=180.0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 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 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