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1年案例分析(三)背景资料:
某市进行市政工程招标,招标范围限定为本省大型国有企业;某企业为了中标联合某市企业进行投标,由于时间紧张,投标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负责商务标,一个小组负责技术标。在投标的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张,分部分项工程费在调查了当地人工费和材料费,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措施费只给了项,没有量,按照以往的投标经验进行报价。
问题:
1.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限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3分)
2.商务标编制存在不妥之处?请改正(7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