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丁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须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丁造成损失的,由甲向丁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