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某是某服装厂工人,自2001年进工厂后仅签过一次3年期合同,工资为每月2000元。2010年工厂为规范管理,经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在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集体合同中除规定了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外,还约定在服装销售旺季的节假日(五•一、春节)中,员工需要延长l个小时工作时间,工厂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刘某因喜欢摄影,利用业余时间报了一个夜大摄影班。2010年“五•一”期间,工厂要求所有员工加班l小时,刘某以上夜大为由拒绝加班,并认为在表决集体合同时,自己投了反对票,因此集体合同条款对自己无效。为此,工厂对刘某不服从工作安排,处以l000元罚款,并且又以刘某以前有违纪现象,近期又有违章操作、损害设备,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将其辞退。刘某不服,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1年案例分析第题)集体合同中对节假日加班的约定对刘某(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