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3月1日,C县的某条河流污染严重,经相关部门调查,是由此地的甲公司随意排放工业废水所致,就此A省B市下辖C县的环保部门于2008年6月30日作出了对甲公司罚款50000元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安装污水处理装置,甲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得知后不服,向B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B市环保局经过审查,作出了“对甲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要求: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除了向B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向哪些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简要说明理由。
(3)如甲公司对B市环保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公司的权益?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