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居民企业A(所得税税率为25%)持有甲国B公司40%股权,甲国的所得税税率为10%。2016年B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4000万元,在甲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0万元。B公司决定向股东分配2500万元的税后利润,A公司分得1000万元,并按照甲国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缴纳了50万元的预提所得税,实际获得950万元的股息所得。A公司为进行对B公司的投资,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为2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请计算出合计数。
(1)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件,请说明理由。
(2)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
(3)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股息所得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