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酒店式公寓,总建筑面积为80000 m2,其中地上部分约为70000m2,地下部分约为10000 m2,主楼地上28层,地下3层,地上l~5层为酒店和会所,6层以上为高档酒店式公寓。结构形式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桩筏基础。预算投资人民币2.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l.6亿元。建设工期为460日历天(主体验收),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招标内容为该公寓的建安工程总承包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一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民建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一级总承包资质,C单位为二级资质,E单位为特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前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A单位为了节约管理费用,决定派出项目经理一人,刚毕业分来的学生一人,由这两名同志组成项目经理部进驻现场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而该项目经理只有贰级资质证书,也未从事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管理。土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找到一个以前的包工头朋友,委托其进行土方开挖。由于土方分包测量人员失误,总承包单位也未复查标高,致使基坑底约500 m2范围平均超挖深50cm,后被监理发现停工。问题:
(1)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从上述背景资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项目经理上岗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A单位总承包项目组织管理是否合理?通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可设置哪些管理岗位?
(5)总承包单位对土方工程的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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