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乙 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第三十天,甲登门 分类: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