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公民甲户籍地在辽宁,他在长春打工期间生病,来北京治病住院一年多,应以( )为其 住所。

  • 题目分类:行政能力
  • 题目类型: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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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公民甲户籍地在辽宁,他在长春打工期间生病,来北京治病住院一年多,应以( )为其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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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 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 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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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独立型与场依存型各自的优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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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一个(  )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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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是智慧的最高表现,因而从逻辑学中引进______的概念作为划分智慧阶段的 衣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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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辩”是我国古代伦理学上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争论的实质是把什么作为判断事 物价值的标准。下列话语中主张以“利”作为判断事物价值的标准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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