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程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分包。【问题】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几项(归纳为四项回答)?
2.如果采用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应从哪些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主要手段是什么?
3.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在平行发包模式下,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沉桩施工单位可否视其为“甲供机件”?为什么?如何组织检查验收?
5.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确施工进度造成影响,请分析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